刘百于:
原告赵爱民诉被告于海龙、第三人刘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271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周 翠 电话:0431-82024899
邮寄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2800号
邮政编码:130011
案号:(2023)吉0192民初2719号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2-01 09:07:40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