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知情权,规范全市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政务信息、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省、市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部署,结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推进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形成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重点,持续创新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模式和公开体系,充分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司法透明度评估载体,有效结合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司法公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助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长春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主动公开原则。认真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真正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继续健全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司法公开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监督权,尊重司法规律,明确司法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确保司法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严格审核司法公开事项,保守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和当事人信息安全。
3.坚持及时公开原则。严格遵循司法公开的时效性要求,凡属于司法公开范畴的,均应及时公开。有明确公开时限规定的,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没有明确公开时限要求的,根据相关信息性质特点,在合理时间内尽快公开。
4.坚持全面公开原则。全面公开法院审判、执行活动和法院管理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和创新形式公开法院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坚持实质公开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依法及时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最关注的司法信息、辖区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进展、法院年度重点工作等内容,确保司法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公开政务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推动“司法透明度”评估取得实效,全面、及时公开法院各类政务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深入了解法院的信息窗口。
2.精准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按照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托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案件的流程信息。4月底前,制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准确区分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明确公开信息途径及标准,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情况。
3.推动庭审直播“全覆盖”。结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改革的相关要求,在保证全院和案件类型庭审直播“全覆盖”的基础上,延伸至全体员额法官,由院庭长率先带头,推动实现年度法官庭审直播“全覆盖”(执行法官除外)。4月底前,推出优秀庭审评选方案,在保证提高庭审公开数量的同时,助力推动规范庭审流程、提升庭审质量。
4.常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以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为核心,依托对裁判文书上网率的管控与裁判文书“双百”核查检验,做到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上“100%公开”,不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吉林司法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公示”,切实提高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强化上网裁判文书质量抽查,防范裁判文书“带病”上网。
5.充分公开执行信息。充分利用公众查询、联合惩戒、举报老赖、吉林执行四大功能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惩戒效果,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为攻坚“执行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全院应进一步提高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打破惯性思维和传统工作模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院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院领导加强督促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保障司法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司法公开工作抓细抓实。
4.强化督导考核。监督日常司法公开工作运行情况,抓好司法公开重点事项,按月督导全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考核力度,按照省高院要求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法院绩效考核范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0 1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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