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领导机关和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小案”快审攻坚重点工作任务,4月30日上午,长春汽开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对10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其中,诈骗案件3件、危险驾驶案件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协助组织卖淫、交通肇事、故意伤害、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各1件。共为群众挽回损失21000元,判令退赔130435元。
典型案例:
一、谎称办驾照 骗人终害己
2020年12月,被告人李某在汽开区某宾馆内连续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能快速、保过办理驾驶证及科目1至科目4保过等相关虚假信息,先后骗取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500元,赃款全部被其挥霍。
2020年12月19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29日,李某向各被害人返还被骗钱款,各被害人均对李某表示谅解。
经审理,汽开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能够快速办理驾驶证,确保通过,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多次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应从严惩处。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向各被害人退赔被骗钱款并取得各被害人的谅解,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心存侥幸饮酒 醉酒驾车被抓
2020年11月15日23时11分,被告人赵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河滨北路与迈腾街交会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赵某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41mg/100ml。
经审理,汽开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醉酒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有关法律,判处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冲动伤人要不得 法律制裁悔不该
近年来,2017年8月30日18时15分许,在汽开区某餐馆,章某在向邵某讨要工资时双方发生纠纷,后邵某与章某发生厮打。被告人郭某见何某手持铝棍欲帮助章某,郭某遂用手挡掉铝棍,并用拳头击打何某面部,致使何某面部多处受伤、骨折。2018年3月6日,郭某赔偿何某人民币6万元,何某对郭某表示谅解。
经审理,汽开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郭某在家属陪同下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加之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经取得谅解,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有关法律,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汽开区法院开展简案快审和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对各类违法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震慑,有力地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对群众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作用。今后,汽开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针对“盗抢骗”等刑事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为平安汽开建设贡献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4: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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